本网讯(协会宣传部)6月20日,四川省保安协会秘书长何辉元、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财务总监苏翼芳再次前往四川省国税局,向国税局货劳处付鸿雪处长做了汇报。
一、省国税局认可青羊国税局有关解释,即:
(一)、合同内容必须规范。只要签定的商业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,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可以比照劳务派遣服务享受差额征税政策。
(二)、发票的开具。发票品目必须使用“劳务派遣”项目,但可在发票备注栏中增加“保安”字样,差额发票的抵扣额在该过渡阶段能准确确认多少就抵扣多少,但最终还是必须准确。
二、何秘书长请省国税局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政策支持。在保安服务行业营改增政策里不提劳务派遣,只需出台保安服务业实行差额纳税,就能解决保安行业“营改增”后税收“只减不增”和发票开具等问题。四川省保安协会已将此内容向公安部和中国保安协会汇报,请他们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政策支持。
付鸿雪处长表示,将于6月21日在京开会时,将四川省保安协会领导反映的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,力争在本月底前,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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